【八一】間者篇(詩詞古韻)
知己知彼乃制勝之道,而欲知彼,其法在于用間者也。
凡用間者,首因其知敵之情。然,用間實則有四:一曰刺探情報,二曰離間精英,三曰鼓惑民眾,四曰破毀要地。夫間者行險徼倖,何以易成?皆因或隱其身,或化其形,與常人并無二致,故不為人所覺察。
今間者,少藏于兵,多藏于商,普藏于民。君不見,幾多臺商或外商裹其合法之外衣而頻繁往返入境,亦有同胞海外歸來,攜以充裕資金,利交于人,潛形匿跡于緘密之境地。間者固然隱其跡,久之必見其端倪。世人當警之遠之,以防患于未然。
戰(zhàn)之無所不用間,概因智者皆知其之禆益也。夫戰(zhàn),不知敵之情,用間或費爵祿百金,不用之則日費千金。用與不用,孰輕孰重?若惜小,則必舍大也。故曰:“以重金用間者勝,惜于百金不用間者敗。
間者當用,而重用間者,勝之可期也。以史為鑒,致敵自毀長城,兵不血刃而勝之,非離間莫屬也?!独罹副?將務兵謀》有曰:“歷觀古人之用間,其妙非一,即有間其君者,有間其親者,有間其賢者,有間其能者,有間其助者,有間其鄰好者,有間其左右者,有間其縱橫者。”裁擇而定之,遂左右逢源,縱橫滲入,靜如垂釣,猛似圍獵,無所不用其極而克之矣。
何以用間?孫子有曰:“故用間有五,有鄉(xiāng)間、有內間、有反間、有死間、有生間。”其法自在審時度勢。然用間,雙刃劍也。其利其害,重在為誰。為我,則可制于敵;為敵,則受制于敵。間者為我或為敵,其利亦從之。
眾議間者褒貶不一,其孰尊孰卑,或以死間者和鄉(xiāng)間者而論之判之。
以國為重、非謀私利者,此為死間者也。潛伏敵營,隱姓埋名,臥薪嘗膽,茍利國家而不求富貴,大忍大難而不驚,置生死于度外,唯責任使命至上。陣營雖分敵我,然居敵高位之死間者,多是無名英雄也!實乃國士也!清太宗皇太極有曰:“拯民水火,即身為間,何傷?”此為死間者正名也!
死間者,敵恨之,亦尊之。察實,僅宣其間事,而略去其國之大義。日后,敵縱施百般手段,死間者亦矢忠不渝,難為其所用,必予重罰之,或殺之為快也。
若以私利為重,謂之鄉(xiāng)間者也。概因其熟地、熟業(yè)、熟人而有其收集諜報之便利。鄉(xiāng)間者多有貪念,常以小恩小利而誘之,或以其不慎而威之,逼其下水。事發(fā),初時矛盾,咨且欲悔之,知難回頭,遂為鄉(xiāng)間者。一朝為間后,必為利成而幸之;后漸頻,竊喜而驕之;日久,私欲膨脹,漸顯其形。故曰:鄉(xiāng)間者,因利而成,亦必為利而自滅。
凡鄉(xiāng)間者,殃禍鄉(xiāng)土,賊蝕家國,為天下之恥笑也。
歷數(shù)鄉(xiāng)間者之最,前有原總后軍械部劉連昆、邵正宗之流,曾官高至將校,因其名利不獲雖處軍內高層而充當“內鬼”;后有大名鼎鼎之央視主持成蕾,系澳籍人士也,潛伏央視廿載,一朝淪為階下囚。爾等,徒有光鮮之外表,亦難掩其鄉(xiāng)間者之實,終將悲苦其生,背負千古罵名而遺世。
故曰:鄉(xiāng)間者,地域不分南北,國籍不分內外,凡貪大利者,皆有其之潛質。若察其財超越其能且顯異象,若非驚獲,則非貪即間也,必當警之處之,遂滅其萌芽,以絕后患矣。
智者亦或庶民,自當律而戒之,莫以惡小而為之,莫以無知而成外敵之“帶路黨”。
忽如一夜,國之雷霆萬鈞之手,肅清久存之眾間者,此乃戰(zhàn)之兆也。古今皆有其例。劉伯溫之《百戰(zhàn)奇略》有曰:“凡欲征伐,先用間諜,覘敵之眾寡、虛實、動靜?!贝藶橛瞄g也,或曰:間者應預前而動。
反之,凡戰(zhàn),必先肅反間者。
若知其根底,審察其殊,當權衡輕重。無關大礙者,可暫且不動之,以其急功好利而為我所用??梢暶苤燃?,限于密之范域伺機而動,或造、或傳、或演,以巧布疑陣。施以反間,孤而難成,其眾寡應因策動、呼應之需而宜。謀戰(zhàn)術者,僅以數(shù)人、數(shù)日;謀戰(zhàn)略者,或以數(shù)千萬計,眾者云云,動者逼真,是故而悄無聲息以洩密,以假示真而惑敵。若敵以為真而動,則反間功成也!
“兵者,詭道也?!睌澄夜シ乐溃谟谥褐?,因勢而謀,順勢而為。
料敵之心,以間反制于敵,亦是如此。故反間之法,以智取為先,善用奇招,迭出奇兵,明知不可為而為之,輔以營聲造勢,以借敵之手而毀敵于無形中。三國之東吳周瑜借說客蔣干之手錯殺魏將,致其水師一時無將可用。故謂之:用間以間人,焉知人亦用間以間己矣。
間之以成,亦能間之以敗,成敗皆有其因也!而用間之法,貴為密,亦成于密,用之務必慎言謹行。若不以為然,縱令醒悟,悔之晚矣!
祝老師古韻加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