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柳岸】“小貓頭鷹”拾憶(散文)
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一件小事,本已漸漸在記憶的海洋中淹沒。
因本省“愛鳥周”迎來41周年,市林業(yè)部門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宣傳月暨“愛鳥周”相關(guān)活動,竟勾起了我的些許往事,這一小事又浮上了腦海“水面”。
那時,我從部隊轉(zhuǎn)業(yè)到地方工作才兩三年時間,而又從企業(yè)考進機關(guān)還不到一年時間。當(dāng)時我家是租房住的。一天下午下班回到家,看到在家門口,有個婦女在等我。原來是我老家的一位親人。我親切地招呼她,讓她入室就座,泡茶招待??吹剿S身帶著一個竹制菜藍子,上面用一件破衣服遮蓋著,憑聽覺,里面似乎有什么活物,我就有些好奇地問,這里面是什么東西?她就掀起破衣服,并有點神密地說,是兩個小貓頭鷹,是在家里附近一個山上撿到的。我說,那你這么老遠(yuǎn)把它們拿到這里做什么呀?她說,這個東西很補身體的,聽說,在城里如遇到有人買的話,能賣個好價錢。我也就仔細(xì)地看這兩個貓頭鷹雛鳥,渾身毛茸茸淡褐色,圓圓的腦袋,圓圓的眼睛,可能處在欲飛還不會飛的階段。在藍子里,在燈光下,在人面前,它們依偎在一起,腦袋轉(zhuǎn)來轉(zhuǎn)去,很害怕的樣子。
談話間,妻子帶著孩子也回到了家。家中來了客人,得趕快到附近菜市場買點菜肴,以盡熱情之意。這當(dāng)然得我“自告奮勇”去辦,其間,也就考慮怎么對待這兩個“雛鳥”。
在之后的燒飯、吃飯間,除與這位親人聊起家常話,自然要談起這事來。她說,家中因負(fù)擔(dān)重,生活還比較困難,平時沒有多少經(jīng)濟來源,昨天下午撿到這兩個貓頭鷹,家中人都興奮了一陣,以為拿到城里賣,能賺些錢,這就好比天上掉下金圓寶被自己撿到一樣。今天,專門走了很長的路,坐上縣城到鄉(xiāng)里的班車趕來城里,可是也不知往哪里去賣。也聽說,賣這個東西是犯法的,不敢大膽吆喝叫賣,所以一個下午沒賣出去,只好到我這里住一宿了。也不知我有沒有什么門路,幫她賣出去,賺一點錢,也不白白浪費她坐車的錢。
聽她說了一大堆,我就把自己想好的說詞委婉地說與她聽,說,這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,她聽說的沒錯,買賣、獵殺貓頭鷹都是犯法的,這樣的錢我們是不能賺的。你想呀,我們山里人都知道,貓頭鷹會抓老鼠,是益鳥,我們又怎么能狠心把它們賣給別人宰殺吃掉呢?況且,它們剛出生不久還未成熟,就這樣把它們的性命結(jié)果了,它們的父母又會是多么痛苦?將心比心,我們家的人不能做這樣“禍害生靈”的事!
妻子聽了我的話也附和著。親人聽了我們的話,開始有點想不通,唉聲嘆氣地說,那我不是白跑一趟了,今天一天可夠累的,早上很早就起來上路了。我只好安慰說,你就當(dāng)做專門來城里看我一次好了,不是很長時間沒來過城里了嗎?看到我們的態(tài)度,她好像也善解人意聽進去了,也不想為了幾個錢而犯法。就是嘛,我們家族雖是山里人,但每人還是很看重名譽的。到這時,我心里不禁有了欣慰感。但既然不賣了,那怎么關(guān)照這兩個“小精靈”呢?她自然提出了這個問題。
那時,我還不知道林業(yè)部門有無救助野生動物的渠道,只曾聽說,貓頭鷹父母對子女感情很深,不會輕易就放棄意外離巢的幼仔的,這樣的雛鳥放回原撿拾地,它們的啼哭聲會喚來父母接著喂食,甚至成年同類也會有此“善舉”。我就如此這般地告訴這位親人,讓她明天一早就乘車回去,快快回家,把這兩個可憐的“乖乖”放回原處,以圖使它們回到父母的懷抱得以新生。親人表示,也只能這樣了。
第二天一早,我送她到車站,給她買了票,另“吝嗇”地給了十元錢,算是不讓她白白損失車費,叮囑她一定要把這小貓頭鷹放回救其生命……
我相信她,一定是按約定做了,但后續(xù)我就忘了過問?,F(xiàn)在想起來,都有些自責(zé),因為對它們畢竟沒有盡到最后的責(zé)任,是死是活不知道。如果是現(xiàn)在,我就先把它們送到“陸生野生動物救護中心”保護起來,那它們的生命就萬無一失了。
貓頭鷹的平均壽命是三至五年,那么它倆即便當(dāng)時活下來也早就作故了,但我還是要對它們的亡靈說一聲:對不起,抱歉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