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綠野】說說離婚那些事(隨筆)
與其相濡于唾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。離婚的最好方式莫過于和平協(xié)商,一拍兩散。畢竟曾經(jīng)一起生活過,甚至還有孩子,有什么話不可以好好講?婚姻走到盡頭,雙方都有責任,不可能存在一方完美無瑕,另一方一無是處。當然,作為旁觀者出此言論,大有站著說話不腰疼之嫌。
工作中經(jīng)常接觸到各種類型的離婚案件。在詢問當事人的過程中,發(fā)現(xiàn)大多數(shù)人往往會絮絮叨叨地描述對方的種種不是,特別是女性朋友,對婚姻的不滿來自于對方不顧家、不上進、不會賺錢、外面有人、嗜賭、家暴等等。這些情形在漫長的婚姻里程中出現(xiàn),并不一定會達到法律上要求的“感情破裂”這一結(jié)果,而真正感情破裂的又往往沒有留下有利的證據(jù)。
很多情況下當事人都自以為是。比方說家暴,既沒有當場報警,也沒有及時去醫(yī)院診療,從而失去最佳的取證時機。也有事后報警的,自認為這就是最有利的證據(jù)。僅憑一個事后的報警記錄能說明什么?無非就是個夫妻吵架事件,怎么就成了家暴?當代理人站在第三方立場分析時,當事人往往無法接受,甚至覺得你在幫對方講話。心情是可以理解的,但問題還是要客觀分析,一味站在當事人立場上,順著當事人的意思是做不好事情的。行內(nèi)有句流行語:“打官司,打的就是證據(jù)”。離婚案件證據(jù)不足,哪怕對方就是個渣人,只要對方不同意離婚,想要一次性解決離婚問題談何容易?
我不是寫學術(shù)論文,并不想在法律層面上談論離婚問題。我只是覺得如果人生真的到了這一關口,能否換個角度來思考?;橐霾煌趷矍?。愛情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,想愛誰,怎么愛,與他人無關?;橐鍪莾蓚€家庭甚至多個家庭之間的事,牽一發(fā)而動全身,處理不當傷害極大。
作為過來人,我始終覺得“寧拆十座廟,不拆一樁婚”的道理是對的。兩個陌生人從相識到相愛再到走進婚姻殿堂,每一步都不容易。婚后的柴米油鹽以及孩子的教育問題會讓兩人世界一地雞毛,矛盾不可避免地出現(xiàn)了。生活越過越乏味,漸漸地感情也淡了,這是正常現(xiàn)象。
曾經(jīng)接待過一位當事人,離婚的意思斬釘截鐵,毫無回旋余地。當我問她對方有啥意見,是否同意離婚時,她說對方同意的。他們之間已經(jīng)鬧了一年多時間了,男方對她也早已沒有了感情。男方每次都同意離婚,但就是一不愿去民政局,二不愿去法院,不得已她才起訴離婚。我又詢問了一些他們夫妻共同生活的狀態(tài)和矛盾,從女方的描述中發(fā)現(xiàn)男方除了懶散、不上進、掙錢少外,沒有其他不良嗜好??赡芘綄ι畹囊蟊容^高,也比較好強,而男方比較弱,思想上行動上都跟不上女方的步伐。這種情況下,如果雙方能換位思考,妥善溝通,告訴對方自己的需求,共同探求努力的方向,或許還有挽回的余地。假如聽之任之,不愿積極面對,別看表面上不符合“感情破裂”的特征,實質(zhì)上這樣的婚姻有可能早已感情破裂了。男方這種態(tài)度,也許是他對婚姻根本就不抱希望,只不過不想去解決而已?;蛟S還有拖死對方的想法。但起訴離婚風險大成本高,這種情況下只要一方不愿離婚,第一次是不會判離的。
我個人覺得,假如兩人真的到了因愛生恨的境地,不如想穿一點,放對方一條生路,也給自己留一條后路。人的一生短短幾十年,如果一味沉溺于恨或抱怨中,無異于慢性自殺,最終毀掉的是自身的幸福。
曾經(jīng)有位當事人從外地嫁到本地,屢遭家暴,后起訴離婚。她丈夫出言道:“你想離婚沒那么容易,我就是要拖死你”。男方承認早已沒有感情,但就是不愿放手,一副同歸于盡的腔調(diào),令人唏噓。當一方下定決心要離婚的話,就算另一方不放手,這婚早晚也得離。用婚姻做枷鎖是鎖不住一顆背離的靈魂的。
說起離婚,就不得不說說與婚姻相關的財產(chǎn)與孩子的問題。
個別案例中,男方明明想結(jié)束婚姻關系,卻偏偏不主動,暗地提前轉(zhuǎn)移財產(chǎn),等著對方起訴。婚姻中如此玩心機就沒意思了,哪怕?lián)炝吮阋擞帜茉鯓樱?br />
也有相反的案例。女方為穩(wěn)定婚姻關系,婚后要求把男方的婚前房產(chǎn)過戶給女方家人,男方竟也傻乎乎照做了。后因男方出軌,女方起訴離婚,并將男方大部分財產(chǎn)收于囊中,男方還需支付高昂的孩子撫養(yǎng)費。雖然女方在財產(chǎn)上得到了利益,但家沒有了。孩子還小,一個單身女人要工作,又要照顧孩子,日后的困難可想而知。有些事情并非用錢可以解決得了的。
曾經(jīng)有位前輩與我分享他的案例。一對夫妻離婚時爭奪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(quán)?;陔p方的經(jīng)濟條件和孩子的生活習慣,明眼人都認為孩子跟著父親比較合適。女方工作非常辛苦,沒有時間照顧孩子。但女方一意孤行,取得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(quán)。后來男方發(fā)展新的戀情,悠哉快哉,而女方在工作與家庭的雞毛蒜皮中苦苦掙扎。女方的心態(tài)發(fā)生巨大變化,她無法忍受雙方的落差,要求男方把孩子收回去。孩子是人不是物,這么做對孩子會造成怎樣的心理創(chuàng)傷?。?br />
也有人為了盡快離婚而考慮不周,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我曾代理過一起離婚案件,我的當事人多年來因看不慣男方不求上進,好吃懶做,最終無法共同生活而起訴離婚。庭前調(diào)解階段女方提出只要男方肯離婚,孩子由女方扶養(yǎng),無需男方承擔任何費用,男方答應了。我一聽不免心里發(fā)毛,這個家庭當中,男的沒有穩(wěn)定工作。女的是外地打工人員,在本地沒有根基,為了打工四處為家。女方工資收入也不穩(wěn)定,能否完全承擔孩子的生活與教育費用很難說。我再三提醒當事人慎重考慮,哪怕讓男方承擔他力所能力的少量撫養(yǎng)費也是應該的。至于男的不付,女的不討,那是他們之間的事,白紙黑字留下點記錄還是需要的。但女方主意已定,這個案件也算圓滿結(jié)束。怎料時隔三年,女方托人向我咨詢,現(xiàn)在能否重新起訴向男方主張孩子的撫養(yǎng)費。經(jīng)過了解得知,女方離婚二年后再婚,估計是在經(jīng)濟上遭遇難題了。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,在作出決定之時就應該考慮到法律后果。離婚時的當機立斷給她目前的生活帶來新的困擾,如果處理不當,直接影響到第二段婚姻。所以在離婚這樁事情上一定要慎之又慎,對自己負責,對家人負責。
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,夫妻之間的事情由他們自己解決,作為父母就不要插手其中。雖然做父母的都不愿看到孩子的小家庭分崩離析,但倘若兩孩子感情真的走到了盡頭,與其讓他們在相互傷害中維持,不如及時止損,各自安好。
我曾受男方及其家長委托,代理離婚案件應訴方。接受委托前我詢問案件情況及男方本人意見,得知女方已是第三次起訴離婚了。男方同意離婚,也同意女方提出的離婚條件。我建議他不要請人代理,開庭前直接調(diào)解掉,也給各自留下點顏面。而男方母親極力反對,無論如何要維持住兒子的婚姻。兒子真是個孝順兒子,遵從了他母親的意愿。從證據(jù)角度分析,判決離婚是肯定的,請人代理毫無價值。可是男方母親堅持委托,一定要我在庭上幫她兒子講話。代理結(jié)果可想而知。離婚案件庭審其實是蠻殘酷的,相當于一次次把傷疤撕開來給人看,個人隱私與尊嚴變得一文不值。無論如何對雙方都是一種傷害。這位母親的心情我非常理解,但她的做法我不敢茍同。孩子的事情孩子自己會解決,家長意見僅供參考。
婚姻好比穿鞋,鞋子雖然好看,穿著是否舒適只有腳知道。鞋子一旦磨腳,不如脫下來換雙新的,不要為了好看的外表而折磨自己的雙腳。當然更沒有必要非得去損毀那雙舊鞋子。離婚的結(jié)果不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,假如雙方無法繼續(xù)共同生活下去,那就客客氣氣地分開。不要在那些陳芝麻舊谷子的事情中反復消耗精力,扯多了傷感情。畢竟曾經(jīng)相愛過,何苦反目為仇。想開點,讓一切云淡風輕。